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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政府关于实施 油茶“双千”计划助推乡村产业振兴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9-11-20 11:48:34 分类:茶道

广西政府关于实施 油茶“双千”计划助推乡村产业振兴的意见

时间:2019-03-08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油茶“双千”计划助推乡村产业振兴的意见(桂政发〔2018〕52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油茶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既可以助推脱贫攻坚,巩固脱贫成效,也可以促进现代林业发展,为实现乡村振兴奠定产业兴旺基础。我区是全国油茶重点产区,油茶产业发展基础好、条件优越、潜力巨大,现有油茶林680万亩,年产茶籽25万吨、茶油6.5万吨,3项指标均居全国第三位。但我区油茶低产林较多,组织化程度低,精深加工滞后,综合效益没有充分显现出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快我区油茶产业发展,打造千亿元产业,助推脱贫攻坚和乡村产业振兴,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要求,以促进贫困地区农民就业增收、巩固脱贫攻坚成效、振兴乡村产业为目标,以实施油茶精准扶贫、扩大原料基地建设、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打造区域公共品牌为重点,发挥资源优势,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发展质量,将油茶产业打造成为我区农民增收致富的新途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新亮点和建设美丽广西的新名片。

(二)发展目标。全面实施千万亩油茶基地、千亿元油茶产业的“双千”计划,扩大油茶种植规模,提高油茶质量效益,优化油茶产业结构,实现油茶产业发展质量、效益双提升,努力将油茶产业打造成为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的支柱产业,成为长期巩固精准脱贫成效的“压舱石”。

——到2020年,全区54个贫困县发展油茶面积达到800万亩以上,力争带动35万以上贫困人口脱贫。

——到2022年,全区在2017年680万亩油茶林基础上新造320万亩,实施油茶低产林改造500万亩(其中更新改造、嫁接改造110万亩,抚育改造、截干更新390万亩),全区油茶种植面积突破1000万亩。

——到2025年,全区茶油年产量从2017年的6.5万吨增加到30万吨以上,油茶产业年综合产值从2017年的180亿元增加到1000亿元以上。

二、重点工作

(三)创新经营机制,助推精准脱贫攻坚。大力培育油茶新型经营主体,推广“企业(合作社、家庭林场)+基地+农户”等合作经营模式,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引导贫困户通过土地入股、土地流转、土地托管、联耕联种、扶贫资金入股等方式与新型经营主体合作,建立利益共同体,破解“有山无力造、有力无山造”瓶颈问题。创新精准扶贫模式,总结推广林地租赁、入股分红(分油)、长短期劳务用工、委托管护经营和油茶籽包销代销等群众增收模式,解决农户茶籽销售问题,增加农户的财产性收入、经营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力争到2022年,培育油茶专业合作社1000个以上,培育50亩以上规模的油茶经营大户1万个以上。(牵头单位:自治区林业局;责任单位:自治区扶贫办,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加强“双高”示范,扩大油茶种植规模。充分利用现有土地资源,扩大油茶种植规模。按照适地适树原则,在巩固传统种植区的基础上,向桂南地区发展,拓展油茶发展空间。以贫困县、贫困村为重点,建设一批油茶高产高效示范园和油茶类现代特色林业示范区,推广示范新理念、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实现油茶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标准化发展。到2020年,在全区建设500个以上油茶高产高效示范园或油茶类现代特色林业示范区,示范林总面积100万亩以上,每亩年产油量达30千克以上。对存量巨大的油茶低产低效林实施改造,因地制宜、因树制宜、分类施策,每年改造100万亩以上,同一地块连续实施2年,力争到2022年基本改造完毕,提高油茶产量,增加农民收入。(牵头单位:自治区林业局;责任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坚持融合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油茶产业高质量融合发展,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促进油茶种植、加工生产、流通销售、综合利用、休闲旅游等一体化发展,实现油茶产业多次增值、多重收益。做大做优第一产业,坚持适地适树,选良种、用大苗,做到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集约化经营。做实做强第二产业,鼓励现有油茶加工企业兼并、重组,培育壮大一批重点龙头企业。加快化妆品用油、医药用油、洗护用品、茶皂素、茶粕蛋白等油茶系列产品的研发和生产。加快油茶冷链、物流、仓储等配套设施建设,促进全产业链发展。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有实力的龙头企业发展油茶精深加工,打造广西油茶系列品牌。引导油茶加工企业与业内有实力、知名度较高的大型粮油企业合作,迅速提升市场占有率。做精做活第三产业,积极发展林下经济,推进农林复合经营,促进油茶与旅游、健康等产业深度融合。到2025年,培育油茶类国家级龙头企业10家、自治区级龙头企业50家,建立以油茶为主题的森林人家、森林小镇、森林公园100个,建立油茶类现代特色林业示范区20个。(牵头单位:自治区林业局;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员会,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加强科技支撑,实现优质高效发展。依托林业科研院所和油茶龙头企业,加强油茶新品种选育、新技术研究、新产品开发以及油茶种植、采摘机械化等领域的科研攻关和技术服务,进一步延伸油茶精深加工和副产品综合开发利用等全产业链条。加强油茶早实丰产栽培配套技术研究与示范,创新简易高效低产林改造模式。加强油茶产业相关标准制定,推进油茶全产业链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布局油茶定点采穗圃和油茶保障性苗圃,加大优质大苗培育,保障油茶种苗供应。到2022年,新选育高产、稳产、多抗性油茶优良新品种2—3个,新建、改扩建油茶定点采穗圃22个、油茶保障性苗圃30个,年产油茶优质苗木8000万株以上。加强油茶科技人才培养和先进实用技术推广,在生产一线开设油茶科技课堂,培养一批油茶“乡土专家”;在油茶主产区的每个行政村建立1个示范点,培养1名油茶“乡土专家”,做到县有技术专家、乡有技术骨干、村有技术能人。大力培育油茶造林、管护等专业技术服务公司,提高油茶种植专业化水平。(牵头单位:自治区林业局;责任单位:自治区科技厅,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统筹整合资源,打造区域公共品牌。坚持以品牌引领产业融合,统筹全社会品牌资源,进行品牌整合重塑,积极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打造广西山茶油品牌。采取“政府部门主推、行业协会主导、龙头企业主打”的品牌运营模式,自治区层面打响品牌,龙头企业做精产品,合作社做优基地。建立产业联盟和质量安全溯源体系,推动油茶产业种植生态化、生产标准化、质量安全化、经营品牌化。鼓励广西山茶油通过有机产品认证,增加优质产品供给。积极举办招商推介会,开展“互联网+”线上线下推广和体验活动,提升知名度,增强竞争力,提高附加值,打响“广西山茶油,健康长寿油”品牌,整体提升广西山茶油品牌的影响力和美誉度。(牵头单位:自治区林业局;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支持政策

(八)完善产业发展补助政策。鼓励油茶大苗造林,多渠道扶持2—3年生油茶大苗培育。对油茶新造林,按投入约3000元/亩测算,自治区按1000元/亩给予补助,分2年兑现到位;市县通过乡村振兴产业发展、产业扶贫、本级财政投入等统筹安排资金,按1000元/亩给予补助;种植户通过银行贷款筹措500元/亩,自筹500元/亩。油茶低产林更新改造、嫁接改造按新造林补助标准执行。油茶低产林抚育改造、截干更新按投入约800元/亩测算,自治区按400元/亩给予补助,分2年兑现到位;市县按100元/亩给予补助,不足部分由种植户贷款或自筹解决。贫困户自筹部分可引导企业、种植大户或财政先垫支,待有收益后再抵扣。以上补助项目要求相对集中连片20亩以上,鼓励农户将零星土地以流转或入股形式,通过合作社或企业申报项目补助。符合条件的油茶企业可按政策规定享受贴息和农业保险政策。积极落实支持脱贫攻坚、小微企业、西部大开发、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发展、加快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减轻油茶加工企业税收负担。(牵头单位: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林业局、扶贫办)

(九)多渠道筹措补助资金。创新资金筹措办法,多渠道解决油茶产业发展资金投入问题。自治区通过加大林业改革发展专项投入,统筹相关补助资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涉农资金、森林植被恢复费、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资金、产业扶贫资金等相关资金,根据各地油茶种植面积据实予以补助。各有关市县要多渠道筹措资金,从乡村振兴产业发展、产业扶贫等资金中切块安排一部分支持本地油茶产业发展,确保市县补助资金落实到位。各级补助资金重点用于支持大苗培育、油茶林新造、低产林改造、贷款贴息、名优品牌创建推广等。建立部门协同支持机制,自治区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科技、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商务、粮食和物资储备、供销等部门要积极整合资金,加大对油茶科技研发和培训、良种苗木培育和推广、油茶林新造和低产林改造、油茶基地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产品深加工水平、创建产业名牌等方面的支持力度。(牵头单位: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自治区财政厅;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自然资源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林业局、扶贫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十)加强金融信贷支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贷款方式,积极开发与油茶产业相适应的油茶贷款业务,创新保单质押、订单质押、免评估可循环林权抵押贷款等产品和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贷款,进一步简化贷款审批程序,加大信贷投放力度,重点支持油茶种植、茶籽收购、加工、品牌打造等环节。用好银行业信贷资金,引导扶贫小额信贷支持贫困地区和贫困户发展油茶产业,积极研发推广符合油茶产业发展的信贷产品,多途径、广覆盖推进油茶产业发展工作。强化政府增信,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模式,充分发挥现有投融资平台作用。广西农业信贷担保有限公司要进一步拓展油茶担保业务,通过不断创新模式,建立“标准化、低成本、可复制、易推广”的专属业务产品。建立完善林权价值评估体系,推进林权流转及确权发证工作,为林权抵押贷款提供制度保障。积极争取世界银行、欧洲投资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的信贷资金发展油茶产业。(牵头单位: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林业局,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银保监局筹备组,广西农业信贷担保有限公司,各金融机构,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一)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探索通过股权债权融资等方式拓宽资金渠道,支持本土优势油茶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挂牌)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油茶企业通过在境内发行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进行直接债务融资。支持由林业龙头企业发起,按市场化方式设立各类油茶产业投资基金,广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积极参与,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带动更多的社会资本、金融机构、国有企业参与投资油茶产业。扩大贷款贴息政策适用范围,支持将财政补助资金用于银行贷款贴息,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油茶产业发展,健全多元化投入机制。(牵头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林业局;责任单位:自治区财政厅、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证监局,各金融机构,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十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自治区领导为召集人的广西油茶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林业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自治区林业局主要负责人兼任。聘请区内外相关专家成立油茶产业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具体负责人,层层压实责任。油茶产业发展重点市、县(市、区)要参照自治区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

(十三)落实工作责任。各级人民政府是发展油茶产业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自治区林业局要研究制定油茶“双千”计划项目验收标准,印发实用的油茶新造林、低产林改造技术规程和指南等,指导各地油茶产业发展。油茶产业发展重点市、县(市、区)要组织编制油茶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出台相关配套支持政策。各级定点扶贫单位要积极引导适宜种植油茶的定点扶贫村大力发展油茶产业,并支持建设油茶示范基地,推动当地油茶产业发展。

(十四)加强执法监管。实施油茶营造林项目要遵守现行林地使用和林木采伐管理规定,禁止毁坏公益林、天然林营造油茶林,老油茶林更新改造要办理相应采伐手续。各级林业、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要加强油茶种苗生产、产品加工、市场流通各环节的监管工作,严格执行油茶产品生产和市场经营准入制度,对扰乱市场秩序、非法生产经营等行为坚决予以打击。

(十五)强化宣传发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注重宣传推介油茶产业发展效益、前景和广西山茶油品牌,积极开展品牌推介活动,提高全社会对油茶产业和品牌的认知度。要采取通俗易懂的方式,加强对油茶产业扶持政策和种植管护技术的宣传,确保宣传到村、到户、到人。要及时挖掘和推广油茶产业发展先进典型经验,为油茶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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