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继承父母房产有变?
自2021年起,房产继承新规有变动
20小时前
清润萌宠园
原标题:子女“不再继承”父母房产?2021年起,新规改变了,不用再争了!
看到这个话题,很多人不免心里为之一振,自古以来“父母的家产全部由子女继承”,这看似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怎么会说“子女不再继承”父母房产了呢?2021年起,新规改变了,不用再争了!
无独有偶,光明网在前不久也发表了一篇类似的文章,名为《独生子女无法继承父母房产?“继承权”新规来了!》,一石激起千层浪,在这篇文章的尾部,一大片质疑之声。光明网在这篇文章中深入浅出地分析了很多种“子女无法继承”父母房产的类型。
随着独生子女越来越多,子女们可继承父母房产的数量也随之增加,正如王石所说的那样,未来的年轻人、根本不用担心没有房子居住的情况,你的父母亲、岳父岳母早就买了很多套房子,在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情况下,未来这些房子不给你们、他们还能给谁?
虽然说得有点直白、道理也很浅显,但根据2021年开始实施的《民法典》新规,这种说法经不起推敲,因为即便是独生子女,父母的房子也不一定就100%就交给了子女们继承。为了说明白这件事儿,咱们分3种情况看待:
1、农村房产如何继承。这是很多人的心结,在过去的30年时间里,我国的城市化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从原来的城市化率29%上涨到目前的60.6%,几乎每一年都提升1个百分点,城市化前进的根基,是大量农村人不断涌入城市,转身为城市人,据不完全统计,在过去的30年里,有2-4亿人进城,年均2000万-5000万。
农村人进城之后,一个新问题出现了,以前留在农村的老房子怎么办?这是很多人不解的地方,因为城市和农村的土地使用规则是不一样的,城市是国有土地,农村是集体用地,农村土地农民并没有所有权和使用权,只是因为宅地的存在,所以才对这块土地有了有限使用时间。
在2020年9月份,国土资源部对于“这个问题”给出了明确的回复,今后,不管子女是城市人、还是农村人,都可以对农村的父母老房子享有继承权。但需要注意,这种继承仅仅是对房子的继承权,而不能继承土地使用权,也就是说,父母留下来的这套房子建在的时候,子女继续享有权益,一旦房子倒了、塌了,那么房子继承自动终止,子女也不能重新建造房子。
2、城市房产如何继承。
城市房产的继承,其实不管是在《继承法》还是新的《民法典》,都有详细的规定,子女能否继承,还需要看自己的实际情况和父母的房产如何做出划分。 不过,新规有变,如何继承办理,一律这样办,该看看:
第一、增加了2种立遗嘱的方法:打印遗嘱和录像遗嘱,这是非常大的进步,根据古老的继承法,父母想要分配自己的房子,订立遗嘱一般只有公证遗嘱一种方式,这种遗嘱办理起来非常麻烦,需要立遗嘱人亲自到相关部门携带材料进行公证,不仅辛苦而且劳师动众,所以不少父母不愿意。
新规下,增加了非常“便利”的录像遗嘱和打印遗嘱,只要办理的程序合法、合规,那么在家里就可以实现立遗嘱了。
第二、见证人制度。立遗嘱的时候,需要有至少2名见证人在场,避免父母立遗嘱的时候受到胁迫或者是其他特殊情况,避免出现“非自愿”立遗嘱的现象,这样能保障父母立遗嘱的公平性和自愿性。
第三、增加宽恕期。顾名思义,就是立遗嘱的反悔期,父母虽然订立了遗嘱,但是依然有权反悔不按照遗嘱办事儿,这是新规下赋予父母立遗嘱的新权利。
第四、最新遗嘱“优先性”。这一点也是对之前制度的颠覆性改变,根据以往的制度,不管什么样的遗嘱,公证遗嘱具有最大的效力,在多份遗嘱同等合法性的情况下,最终会按照公证遗嘱进行办理。新规下哪一份遗嘱最新订立,这一份遗嘱就具有“最大有效性”。
3、新规下,有几种房子无法继承。
可以看出,新制度与人们原来“传统的认知”确实有一些出入的地方,新规定主要是在于保障“父母订立遗嘱的自愿性”,那么正是基于这个大前提,所以有几种房子子女将不再具有继承权,需要知道,咱们举例说明:
第一,父母订立合法遗嘱,自己的房子继承给了非子女人员,只要遗嘱合法,那么就可以实现。例如在英国就曾出现过这样一个故事,一位老人年迈70多岁,自己经过50多年的辛苦经营,现在已经有2套价值5000万英镑的别墅和2亿英镑其他资产,老人认为,自己的3个子女都已经成人了,不需要自己的资助,所以老人立下遗嘱,把这价值一亿元的房产赠送给了保姆,把2亿元资产捐赠给了公益事业。
第二、有多名继承人的情况下,子女也无法独立继承房产,这一点文首光明网的文章中,给出了举例,老张与老李共同拥有一套房子,老张有4个子女,那么这4个人不能拥有全部房产,而是各占25%,与此同时,如果老张去世后,老张的父母健在,那么老张子女们将需要与老张的父母共同继承分割老张50%的资产份额。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留言!(来源:新闻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