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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运输公司真牛逼:车主要买商业险,到它手里变“统筹”

发布时间:2023-06-13 00:43:13 分类:深度报道

 

梅超人 /

 

货车司机向挂靠公司交纳一两万元的大额保险,本指望车辆发生意外事故时有个理赔的保障。孰料,车子出险后,车主去找该公司理赔时才发现:自已要求购买的商业保险,却变成难以理赔的“统筹险”。

不仅如此,车主因交不上保险费而向该公司借款时,对方乘机收取一笔高利贷。据了解,目前中招的货车车主有近30人。

近日,数名车主联合诉诸柳州市有关部门,怒揭该公司在办理统筹险中坑人的黑幕。此事引起了柳州市政府的重视,遂组织相关部门展开联合调查。

 

车主:车子出了险,理赔“不保险”

 

说起在公司办保险被坑一事,樊先生欲哭无泪。

20207月,他通过位于柳州市南环路的广西荣亿运输有限公司(简称荣亿公司)向银行办理了40多万元贷款,购买了一辆东风乘龙汽车,用于长途运营。随后,他向该公司交了保险、管理、车辆安全学习培训等费用,其中2022年的保险费(包括交强险、商业险)为2.8万元。

开始,双方的合作还比较顺利。可到了20221020日上午,樊先生的车在忻城县思练镇境内发生了侧翻事故,导致车头、副驾驶室等部位严重受损,所幸人无大碍。

樊先生第一时间拨打了荣亿公司的电话,要求公司帮拨打保险公司理赔。可他等来等去,既没见保险公司派人前来定损,也没见荣亿公司的人到场核实。他只好自已花钱,请人把车运至荣亿公司指定的柳江区一家修理厂修理。

经修理厂提供图片和资料,投保公司业务员得出车辆定损费为2.8万元。可1个月后,车子仍然未修。理由是,该厂只负责维修那些交了交强险部分的车损。对于商业险的这部分的理赔,由于“保险公司”拒绝赔付,只能由司机个人承担。接到樊先生的车后,该厂虽然已把车辆受损部位逐一拍照后,通过网络发给樊先生投保公司定损。修理厂称,要修好的樊先生的车,总费用需要3.2万元。无奈,他只得自掏腰包。

“像樊先生这样车子出险后,得不到理赔而自行承担修车费用(3.2万元)的车主,还有不少。”修理厂负责人黄某说,少的有两三万元,多的七八万元,高的有10多万元,甚至车辆全部报废都有。这些费用,如果车主碰到有良心的挂靠公司,而挂靠的公司又没有帮车主购买保险的,损失只能由挂靠公司承担。无奈,樊先生只好自行垫付了修理费。

此后,他多次去找荣亿公司,要求办理理赔事宜,对方百般推脱,先是称一周可解决,尔后又改口称再等一段时间。就这样,事情一拖就是7个多月,他还是没拿到理赔。

直至他向柳州市有关部门投诉后,他才破天荒地从荣亿公司那里拿到保险单据。可他所交的2.1万元保险费中,除了近3000元交强险、泰山险外,余下的1.8万多元,则变成了所谓的“交通安全统筹”。

 

揭秘:所谓“统筹险” 里面是个坑

 

据了解,车主们多为文化程度不高的农民,为挣钱养家,他们通过荣亿公司向银行贷款,并以挂靠公司的方式,从事长途货运生意。每年买保险前,该公司并未求车主们购买什么险种,只是简单地给车主发微信告知,保险费里含有交强险、商业险云云。购买后,该公司也很少给车主们出具单据,以致车主们误以为,自已交给公司并由公司购买的保险费,是那种含交强险、商业险的保险。直至车子出险后,找公司办理理赔时才惊讶地发现,自已所交的保险费,绝大部分成了难以理赔的“统筹险”。

随意在网上输入“统筹险”,便会出现这样的解释:统筹险不是保险,不受《保险法》保护,不属于银监局管辖;统筹合同,只是一般的经济合同,日后双方产生纠纷后只能按照《合同法》来判决。而商业保险,则适用于《合同法》。前者更重于把双方处于同等的法律地位来判决,后者则更注重于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但在业务员的口中,都会说自已办的售后服务、理赔,和保险公司是一样的,保险公司能赔的,他们也能赔。然而,事实并非如此。

在条款设计上,减少责任范围。统筹公司开展的统筹业务,依据的是交通运输部下发的文件。因此,大部分统筹公司,只把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作为统筹赔付的范围。而传统保险承保的范围,则包括天气和意外事故。两相对比,统筹险赔付的责任范围就小得多。比如暴雨、冰雹、台风等造成的损失,统筹险是不赔付的。

其次在保险公司的条款中,商业车损险包括了6大扩展责任(如不计免赔、单独玻璃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盗抢、无法找到第三方)。而有套路的统筹公司,则不包括这6大扩展责任,而是以附加责任的方式来加费投统,单独购买车损统筹。

第三者责任险的赔付,如果发生第三者死亡,保险公司、交警和相关部门,都是以事发地作为赔偿标准。而有套路的统筹险会有条款中标注,以出单所在地为赔付标准(即统筹公司注册地)。统筹公司所在地,大多在一些偏远的小城镇,这些地方交通死亡赔付标准率较低,最高只有30万元。

统筹理赔的目的,就是以“减损”为主要目标。由于充分授权和扁平化管理,因此在协商赔付金额和支付赔款时,可以不受保险公司条条框框的限制,支付方式更加灵活。试想,现场掏5万元可以摆平第三者,如果任其住院、伤残治疗等费用,没有10多万元根本结不了。

虽然到正规的保险公司投保,价格看似贵了一些,但至少在赔付时能够得到保障。而选择统筹险,其合同中所设的条款,只对统筹公司和挂靠公司有利。因此,相关人士建议,货车司机办理统筹险时,一定要慎之又慎。

樊先生出示了他从荣亿公司刚拿到的3张单据(20212022年度),其中一张是北部湾保险公司办理的交强险,金额为2900多元;另一张是600元泰山险,但里面的设置理赔条款,多为维护保险公司自身利益;第3张为“华商交通安全统筹单”,里面对于投保人及车辆有关保险方面的内容只字不提,所收的费用则高达1.83万多元。也就是说,樊先生所交的2.1万多元的费用中,除交强险可理赔外,绝大部分成了难以理赔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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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先生出示的“华商通安全统筹单”中条款,对保险及理赔相关内容只字未提

 

华南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忻城分公司一位业内人士认为从樊先生的遭遇看,荣亿公司相当于集资性质的公司,因此它既不是保险公司,自然也不属于银监局管辖的范畴。一旦该公司名下的车子出险后,该公司就可避开保险理赔事宜,从最大的程序减少赔付责任,这明显有钻法律漏洞之嫌。

 

推脱:公司的责任,只是“帮催”

 

529日,樊先生来到荣亿公司,一进办公室,憋了一肚子的气的他顿时爆发:“我们把保险费给你们交保险,为什么我的车出险7个月,你们至今没给理赔?”

“我们上班天天在帮你们催,你还要我们怎么办?我们只是帮你们代收(保险费)。”公司负责人江某辩解说,“我们的责任,就是帮车主不断地催。”至于为何未得,那中间环节可能有什么问题她也不知道,如果实在等不及,建议走法律程序,“交到法院处理是最快捷的方法。现在打官司很容易,只要50块钱,法院那边有法律顾问,可以帮车主解决完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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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车主怒怼荣亿公司负责人江某(中)

被问起为何要由荣亿公司指定办理车险一事,江某解释,这是在公司跟车主的合同里约定的,保单她们也通过电子保单发给车主了。之所以指定投保,那也是车队(公司)统一安排,公司有三几百辆车,(如果)跟车主们商量(购买保险),怎么商量法?只能统一购买。以前有司机自行去保险公司投保,过后该司机认为自已的车况过旧又私下退保。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车主无钱赔偿,这个责任叫哪个理赔?这牵涉到荣亿公司的连带责任。

那你们交保险的时候,难道没对保险公司的资质进行考察过嘛?江某回答漏洞百出,说全国各地都有那么多的业务员,你见过哪个业务员?全国那么多保险公司,你都见过保险公司吗?她把该公司的责任推得一干二净,说本来公司就没有责任,她们只是“代帮承保这辆车,帮代收保险”。

那为何车辆在一个保险周期内没有出过险,你们公司所交的保险费不减反增呢?江某辩解说,那是保险公司定的价格,她也没办法。

 

律师:荣亿收费,涉多项违规

 

为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的龙律师解释,像樊先生等货车车主,向挂靠的荣亿公司缴纳保险费时,应及时向对方索要正规的票据。车子出险后,如果保险公司不理赔,所受损失应由挂靠公司承担。

龙律师说,要查清樊先生向荣亿公司缴了保险费后,该公司是否把车主的保险费,如实地投入到正规保险公司中。如未交,则有欺诈之嫌,可向警方报案。

此外,有关部门应调查荣亿公司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如果它没有办理保险的资质,却又向司机们办理了保险业务,就涉嫌越范围经营。市场监督管理局和保监局均可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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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名车主向荣亿公司借款,被收取了高利贷

对于有车主投诉荣亿公司每年向车主们收取600元至800元不等的安全学习培训费,却未定期开展过现场培训活动一事,这又违反了交通运输的相关规定。

至于车主向该公司借款,被该公司乘机收取高利贷的行为,则涉嫌违法了。受害者可向当地派出所报警。

最后,该公司收费后,不向车主们出具正规发票,还涉嫌偷税漏税。

 

政府:4部门介入,车主获赔11

 

荣亿公司收了车主的保险却不作理赔,上级监管部门如何监管?

中国银行柳州市银监委员会银监分局一名工作人员在电话中解释,荣亿公司不具备办理保险的资质,也不属于保险公司性质。而该公司办理的统筹险,属政府部门管辖,建议向柳州市人民政府反映。

樊先生拨通柳州市12345服务热线。一名工号为6305号工作人员详细地询问并作了记录。她表示,此前,她们也接到过类似的投诉,反映司机通过挂靠公司购买商业险,出险后得不到理赔的现象。她将情况汇总后,向市政府相关领导汇报。

531日,柳江区交通运输局、柳江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中心、柳州市鱼峰区税务局、鱼峰区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分别致电媒体人士和司机樊先生,表示他们对此事的高度关注,并召集樊先生等受害者到单位了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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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峰区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认真接待车主投诉

鱼峰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一位曾姓工作人员认真地听取了樊先生等人诉求后,对他们反映的荣亿公司收取不开票、收费不培训、向车主收取高利贷、出险不理赔等情况作了认真的记录。

“我们每年掏两三万块钱,给公司购买车险,就是为防止车子发生意外事故时,有个保障。没想到,荣亿公司却并打起了歪主意,拿来购买出险后难以理赔的所谓统筹险,然后从中抽取利益。这种行为,跟明抢又有什么区别?希望政府部门一查到底,坚决维护我们受害者的合法权益!”樊先生说。

曾女士介绍,该局接到领导的指示后,立即与税务、交警、市场监督等4部门,到荣亿公司提取了相关的资料,再召集司机进行核实,待情况弄清后,一定会有处理结果。

该办邓姓负责人表示,荣亿公司收取的保险利息,明显不合规定。她们将对此进行核实,然后召集双方,把该公司把多收的那部分利息退给周先生,并协调让樊先生等人出险后垫支的费用得到理赔。

67日下午,樊先生接到有关部门的电话 ,称荣亿公司已向修理厂支付了1.1万元修理费时,他难掩内心的失望:我们交近3万元的保险费,就是为保障车辆发生意外时有个保障。没想到,却只得这样的结果。有关部门为什么不一查到底,坚决维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呢!

 

 附相关法律法规:

 

2022822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就在于机动车辆安全统筹的风险提示》,明确规定: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不是保险,经营此类业务的机构未依法取得保险业务经营许可,不是依法设立的保险公司,可能给消费者带来损失,蕴含较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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