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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上林:男子车祸致人重伤后玩失踪 申请强执10年未果,被曝“想快找熟人”

发布时间:2024-02-27 13:15:16 分类:深度报道


 

一起摩托车相撞引发的交通事故,导致广西上林县男子韦忠模在被撞致残后死亡,虽然保险公司在支付了部分赔偿金,但肇事司机本人却拒绝赔偿,被家属诉至法院,索赔20万元,肇事司机非但不赔偿,还玩起了失踪。

家属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执行局的法官反馈说,由于肇事司机名下并无可执行财产,建议家属自已去找到人后告诉法院,再由法院采取强制执行。面对这样的难题,折腾了家属整整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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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遇车祸残致死

肇事方玩起了“失踪”

事件发生在20141030日下午,韦忠模驾驶一辆新买的摩托车,准备返回白圩镇繁荣社区三窝庄的家。当车欲左拐到进村路口时,突然被后面急驰驶来的另一辆摩托车撞翻,导致韦忠模的头、腿等部位多处受伤,被紧急送医治疗。经医生诊断,他身上多处软组织挫擦伤,其中头部伤势较重,急需开颅手术,为此前后花费10多万元,仍未能好转,从此变成植物人。

上林县交警大队民警勘察现场后认定,肇事司机卢曾福无证驾驶,在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内超车,导致事故发生,应负主要责任;韦某某未按规定打左转向灯,负事故的次要责任。事后,卢曾福投保的保险公司先后支付了11万多元赔偿金(其中1万元为住院期间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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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韦忠模出院诊断报告(上)、交警对事故责任认定书(左下)及判决书(右下)。

然而,令家属气愤的是,事发后,卢曾福一直没有现身,家属愤而将卢诉至上林县人民法院,要求赔偿经济损失。法院开庭审理后认为,被告卢曾福承担赔偿责任,遂作出卢曾福赔偿30.6万元的缺席判决(其中10.6万已由保险公司支付)。判决生效后,对方依然拒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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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称被告无钱可赔

由于事发后卢曾福一直不见露面,以至于判决生效后,家属仍然得不到赔付,遂多次到卢曾福位于上林县三里镇坡江村的家里催问,其家属以卢已外出打工,不知去向为由搪塞。一年后,等不来后续赔偿的韦忠模,因伤情进一步加重,不幸离世,终年61岁。

2024221日上午,在谈起父亲的遭遇时,韦忠模的女儿韦女士仍余怒未消。她说,如按交警的认定来追责,卢曾福应承担70%责任,所产生的各种经济赔偿金为40万元。但考虑到大家都来自农村,挣钱也不易,他们出于人道,遂同意按折半赔偿,即要求卢曾福赔偿20万元(保险公司支付除外)。

家属的宽容,并未得到卢曾福的理解和感激。事发后,他既未兑现赔偿,更未对家属进行道歉。

韦忠模的家人随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法院答复称,经向银行、工商、房产等部门查询后,未发现卢曾福名下有可执行的财产。这意味着,家属赢得的,只是一纸空文。一晃10年过去,赔偿遥遥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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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林县法院向韦忠模家属出具的对卢曾福财产执行情况证明。

韦女士不服,再次到卢曾福家探寻,但卢的住那栋3层楼房里,一名中年妇女称,家人都外出做工去了。该楼房规模,在村里即使不算富有,但也不算穷的那种,韦女士遂对卢曾福恶意避赔的行为,更加深恶痛绝。

村委会负责包村的干部说,卢曾福家的确困难,他现住楼房,其实是他小姨的,楼房边那间低矮的瓦房才是他的家。事发后,他与妻子离了婚,其本人也赴广东打工多年,很少见他回来。目前,家中只有一个11岁的女儿在家,由其母亲照管。

但韦女士仍怀有疑虑。她说:“我们曾多次催问上林县法院执行局的法官,为何不尽快找到卢曾福,以便执行赔偿费。法官却称对方没有财产可赔,反而让我们去找人,说如果找到人后,再由法院执行。法院作为政府机关,拥有各种资源都找不到,你让我们一介农民去找,这不是要存心为难我们吗?”

资料显示,卢曾福1989年出生,2024年才35岁,属正当年。退一步来讲,就算他家暂时困难,就是在外打工10年,他多少也有一定的存款了。要是他还有点良知的话,能现身向家属道歉,寻求得到宽限和谅解,就是一年还一点,现在也该还清赔偿金了,何至于这样躲躲闪闪,战战兢兢地过日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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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法院申请调查令

法院称律师才有资格

经人提醒,韦女士得知,如果由诉讼代理人出面,向主办法官申请出具调查令,调查卢曾福在一审判决书下达后,是否存在财产转移现象。一旦发现有,就可以按拒绝执行罪来处理,或许问题会得到解决。

可当她向上林县法院提出调查令申请时,一名欧姓法官称,一般的诉讼代理人,不具备申请资质,建议由律师向法院提出,然后法院授权给律师去相关部门查询卢曾福的财产状况,这叫律师令。

然而,韦女士满怀希望地找到当年的代理律师时,对方却表示有些为难,并以业务繁忙为由婉拒了,建议找司法援助中心的律师求助,可她又话中有话,“你们去找那里的律师吧,不过,人家(指律师)也不一定会接受你的请求哦。”

韦女士遂向上林县检察院检察服务中心求助。一名工作人员听了韦女士的陈述后建议,你们最好提供卢曾福的个人财产情况给法院,如果法院不去执行或存在违法的情况,你们再向检察机关申请执行监督,家属就要向检察院提交监督的申请书。如果知道他在广东打工,,如每月有工资收入,家属可向法院提交申请,由法院查封卢曾福的银行账号,他的钱是取不出来的。如果查不到,他可能用别的身份证去打工。至于他是老赖,不能通缉,只有犯罪才能通缉。而你们这案子,属于交通致残后才死亡的,属于民事纠纷,不属于犯罪。该工作人员也没往拒不执行罪方面去考虑。

“我就不信,打赢官司了,申请强制执行有这么难,10年得不到解决!”要强的韦女士遂找到上林县人大办公室。

该办副主任卢凤梅表示,法院执行难,的确是老大难问题。类似的求助,她们已接待了多起。不过,她们会督促法院,尽快办理。一有回复,会尽快跟韦女士家人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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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人士点拨

欲想快找“熟人”

上林县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法律人士说,法院强制执行难,不止在上林,在全国也是普遍现象。目前,全国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中,10件仅有3件得到落实。

“但如果你在法院里有熟人,通过熟人去办案,那效率就高得多了!”该人士点拨说。其实办案法官,都掌握有被告在银行、房管、工商等部门的财产状况。只要他想办案,通过他们掌握的监控系统一查,被告方在银行流水记录,或者其名下是否有房产、汽车及其他财产等情况,就会一目了然,也就可以调出相关证据,根本用不着家属自已去折腾。至于执行得快慢与否,是否得到执行,那得看你们在法院有没有熟人了”。一席话,让韦女士恍然大悟。

可她转瞬又陷入了沉思,自已只是一介普通百姓,哪里认识法院的熟人呢。26日下午,当她再次来到上林县法院,欲了解她的案情进展时,却被告知,办案法官下乡去了。

对法院在此案执行的说法,你是否认同?欢迎参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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