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女患者确诊期间不消停,行踪暴露律师怒而报警 该确诊女疫情期间竟坐高铁溜到广西
广州一女患者确诊期间不消停,行踪暴露律师怒而报警
该确诊女疫情期间竟坐高铁溜到广西
2020-03-22 18:49:33 原创 华商连线
原标题:24岁广州输入确诊女患者疫情期间到处跑,同一小区律师愤而报警,多名物业和保安已被隔离
“我和她住在一个小区,但不是一栋楼。广州市卫健委和我们小区物业都通报了她的活动轨迹。疫情最厉害的时候跑了这么地方,她的行为有可能涉嫌犯罪。”3月22日,家住广州市黄埔区某小区的广州律师杨恩雄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道出自己举报甚至向广州警方报案的初衷。
事发的广州市黄埔区某小区
>>广州一输入确诊女患者
乘坐高铁地铁、遛狗去超市烧腊店
疫情期间不消停
3月18日,广州市卫健委通报了3月17日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刘某某的相关信息。
这名24岁广东女子常住广州黄埔区鱼珠街。3月15日晚,因咽痛、头痛等症前往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东院就诊,测温为37.4℃,血常规及胸部CT检测均未发现异常,采集咽拭子送检。3月16日,刘某某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呈阳性,遂被送往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隔离治疗。3月17日凌晨,经专家会诊,刘某某被确诊。目前与其有密切接触的9人均已被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广州市卫健委通报的行动轨迹信息显示,3月5日至9日,刘某某从广州前往泰国旅游;3月13日至15日,刘某某从广州乘高铁前往广西南宁出差(去程车次D3786,返程车次D201)。
3月17日,小区物业公布在业主群的信息显示,3月12日,这名患者从鱼珠乘坐地铁前往越秀区环市中路的眼科医院,当天就诊后乘坐5号线回到鱼珠;3月13日从鱼珠(5号线转4号线转7号线到广州南站;3月15日在广州南站乘坐2号线到东晓南站后发现坐错线,折返到石壁站乘坐7号线到大学城南站,随后转4号线到车陂南站,再转5号线回到鱼珠站。
3月18日,广州市卫健委的通报
小区物业在业主群里发布的信息
“官方通报公布她的行动信息,比如她从广州去南宁乘坐的是高铁,所在小区的物业公司也公布了她的详细行动轨迹,她的行为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法。”杨恩雄表示,刘某某不仅出境旅游,还到广西出差,并在广州多次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有业主称,曾看到刘某某晚上在小区遛狗,甚至在确诊当天还去过小区超市和烧腊店。
>>气愤下发朋友圈
确诊女患者打电话给律所
要求处分律师
3月18日,杨恩雄以刘某某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法向广州市公安局黄浦区分局鱼珠派出所报案。
“我和她根本不认识,不是一栋楼,我也没有和她密切接触过。我3月18日写了报案信,我当时太气愤了就把报案信的电子版发到朋友圈,后来被业主转发。3月19日,她看到后打电话到我们律所,说我煽动业主骚扰她,以诬告为由要求律所处分我。”
杨恩雄表示,《刑事诉讼法》第110条规定,任何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举报。“我之所以报案,是因为她的行为涉嫌犯法。虽然没有引起业主恐慌,但大家对她的自私行为感到很气愤。疫情期间到处跑,还乘坐高铁和地铁,在大家觉得可以适当放松的时候,她突然来了这么一出,妨碍和损害的是其他业主的健康安全。我们小区楼栋物业是共用的,我们这栋楼的一个物业人员已经被隔离了。”
广州市政府发布的疫情防控第4号通告明确规定,抵穗人员抵穗当天应及时向单位和社区报告。境内其他地区的抵穗人员除上下班外不得外出,所有入境人员必须进行健康申报,“她明显违反了广州市发布的第4号通告,导致疫情传播危险,已经涉嫌触犯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杨恩雄表示,他在3月18日向警方提交了报案材料,就此说得很清楚,他希望公安机关能够查清事实。如果存在犯罪行为,依法追究相应人员的刑事责任。(来源:热点新闻,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