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亲日车内发生关系的唐山青年出狱
宁愿不减刑也不认强奸罪,称只想要一个公平的结果
八点书摘 今天
原标题:相亲日车内发生关系,宁愿不减刑也不认强奸罪的唐山青年出狱,河北高院已受理申诉,启动审判监督程序
华商报2020年9月报道的“相亲当天车内发生关系,男子遭婚介所索偿拒绝后被报警,因强奸罪获刑三年,宁愿不减刑也不会认罪”一案有了新的进展:2021年2月28日上午,服刑整整3年后,河北青年小邸走出监狱,重获自由。
2月28日上午,服刑整整3年,小邸(右)出狱28日,小邸的律师告诉华商报记者,对于小邸家人的申诉,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受理立案,目前已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小邸出狱后第一时间接受华商报记者专访:“我没有强迫对方,我没有犯罪,所以服刑期间,虽然有减刑机会,但我不会以认罪换减刑,我相信公正的法律会还我清白,给我一个满意的结果。”
谈案件:入狱后每天都在想自己怎么会惹上官司
华商报:从2018年3月1日被刑拘,到今天出狱,你整整在监狱呆了3年?小邸:是的,整整3年,一天不少。在监狱的每一天,我无时无刻不在想:自己怎么会惹上这个官司?问题到底出在哪里?与案件有关的每一个人的每一句话,我每天都会反复思考,包括婚介所老板、应征女子以及所有办案人员。
华商报:说说你的个人情况,怎么会想到去婚介所征婚?
小邸:我是河北省唐山市滦南县人,1988年3月出生。2008年退役后,先是在当地一家企业上班,期间谈过恋爱,但没有成功。后来,我考入河南一家单位工作。2017年底、2018年初,通过网络,我与滦南县一家婚介所的老板王某取得了联系,并将自己的资料留给了王某。2018年春节期间,我回河北探亲。当年2月21日(正月初六),我通过微信红包的方式给王某发了188元的婚介费。第二天,王某联系我说,有位叫王英(化名)的女孩,人很不错,让我到婚介所看看。2018年2月22日下午5时30分许,我赶到婚介所,见到了时年25岁的小王。
2月28日早上,小邸家人早早赶到监狱门口等候小邸
华商报:你之前认识王某和王英吗?你的家人说,他们是亲戚。
小邸:到婚介所之前,我和王某、王英都不认识。在婚介所时,我听王英叫王某舅舅。当天晚上和王英一起吃饭时,我曾问王英,王某是不是她舅舅,王英回答他们没有亲戚关系,“舅舅”只是一种称呼。后来我听朋友说,王某曾因盗窃、强奸被判过刑(华商报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证实这一说法)。
华商报:能说说案件的经过吗?
小邸:在婚介所见到王英后,我们彼此都比较满意。当晚,我请王英、王某吃饭,王某又叫来了他的几位朋友。晚餐结束后,王某和其他人说有事先行离去,让我和王英再聊一会。当晚8时许,我开着哥哥的车带着王英来到滦南县城的北河边上。期间,两人聊得很投机,在车上发生了性关系。之后,我将王英送回婚介所,并通过微信给王某再次转账500元。当晚9点30分许,我回家刚停好车,王某打电话问我是不是和王英发生了关系,我说怎么了。王某说,王英和我发生关系后,又不乐意了,让我拿5万元补偿王英。
我说我没有强奸王英,整个过程她都是愿意的。王某让我回婚介所商量如何解决。到婚介所后,王某带我到了王英的住处。王英说她不舒服,不愿搭理我,王某就将我叫到外面,问我怎么办。我再次强调发生关系是两人自愿的,王某让我拿5万元钱补偿王英,我说没钱。后来王某又说,看我这人不错,拿3万也行。我说大晚上的,我也没有3万元,有事第二天再说。2018年2月23日(正月初八)上午8时许,我给王英打电话,王英让我赶中午12点前拿2万元解决此事。我问花2万元就没事了吗,王英说没这么简单。我就约王英见面聊,她拒绝了。
当天上午,我外出办事时,突然接到家人电话,让我回家。到家后,我发现王某带着一男一女两个人来到我家,让我们拿3万元补偿王英。我问王某:王英早上提出的是2万,怎么到了你这里又成3万了,这不是敲诈吗?王某说,如果不拿出3万元,他们就报警。
小邸与王某的聊天记录
王某离开后没多久,就给我打电话,说他已经报警。但当晚,一位自称姓李的男子又联系上我家人,说王某让其联系我们一起解决此事。第二天,我父亲与该男子一起到婚介所,给了王某4000元,王某让我父亲回家等消息。2018年2月25日,我父亲再次来到王某的婚介所协商此事,王某说他问了王英,王英说这事没有5万元解决不了。此后几天,王某再次给我和家人打电话要钱,说要给办案人员送礼协调,我家人又给了王某数千元。
小邸与王某的聊天记录
2018年2月28日,王某给我家人打电话让去婚介所,我们想着去了几次都没结果,就没有去。当晚在李某家,王某对我家人说,他给公安局的人把事情说清楚了,没事了,让我该上班就去上班。为表示感谢,我家人又给了王某500元。前前后后,我家人共给了王某1万余元。没想到第二天(2018年3月1日),当地警方以我涉嫌强奸将我刑事拘留,10多天后,我被逮捕。
谈减刑:减不减刑无所谓,必须为自己讨一个清白
华商报:一审二审你都不认罪,为什么?小邸:2018年6月1日,滦南县人民检察院以强奸罪对我提起公诉。检方指控:2018年2月22日17时许,我与王英通过婚介所相识并共进晚餐。当日20时许,我驾车载王英到滦南县某地势偏僻处,意图与王英发生性关系。在王英明确拒绝后,我使用按手、压身体等手段,强行与王英发生了性关系。庭审中,我和辩护律师均称,整个事件中,我没有强迫王英,也没有实施任何暴力,不构成强奸罪。如果是强奸,王英当时肯定会反抗,回家后也会选择报警,但她并没有这样做,而是委托王某以报警相威胁索要钱款,这难道不是敲诈吗?
2018年12月29日,滦南县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我有期徒刑三年。我不服提出上诉。2019年2月26日,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华商报:之后你一直坚持申诉?
小邸:是的,我坚信自己无罪,坚持申诉。
华商报:听说你在监狱表现不错,也有减刑的机会,但因你拒不认罪,所以没有减刑。
小邸:是的,在监狱服刑期间,我各个方面表现都不错,所有考核指标基本都是满分,曾获得过三次奖励。狱警说我完全够减刑的条件,只要认罪,就可以申请减刑二至三个月,但我没有答应。我坚信自己无罪,减不减刑对我来说无所谓,我必须把这件事情给整明白,必须为自己讨一个清白,讨一个公正的结果。
华商报:狱友、管教知道不知道你是因为这个案子进的监狱,他们对此怎么看?
小邸:狱友和管教都知道我的事,每当他们提起这件事,都说我确实挺冤枉的。
华商报:因为这个案子,你的声誉、工作等受到很大影响。有网友担心,你出狱后会找婚介所老板和王英对质。也有网友说,自由来之不易,希望你理性处理这件事。
小邸:再次感谢广大网友对我的关心,请大家放心,出狱后,我会理性处理这件事情,我会通过法律途径依法维护权益。我相信司法机关会公正办案,会对王某和王英的行为予以调查。如果他们涉嫌犯罪,不用我去找他们,他们也会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谈未来:想成为一名消防队员,献身国家消防事业
华商报:这几年,家人一直在为你的案子奔波,你最想对他们说什么?
小邸:刚出监狱大门口的时候,我已经泪流满面,非常感谢家人在我服刑期间为我做出的一切。申诉虽然是我的意见,但如果没有家人的支持,没有他们的奔波劳累,我很可能不会坚持到今天。
华商报:你的案子经媒体报道后,大家非常关注,唐山中院、河北省高院也很重视,案件审核工作、申诉监督程序正有条不紊进行。
小邸: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案子的关注。媒体报道这件事后,监狱领导曾找我谈话,鼓励我调整好心态,出狱后走正规途径,依法维权。28日上午,我听李龙律师说,2020年下半年,家人已委托他就我的案子提起申诉,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立案,目前已启动审判监督程序,我相信河北省高院会依法办案,尽快审理,给我一个公正公平的结果。
2020年9月11日,唐山中院就媒体报道发布情况通报
华商报:如何消除该案对未来生活产生的不利影响?
小邸:我是退伍军人,我会有一个正确的态度面对我未来的生活,当然,对于这件事情,我也会反思。
华商报:该案对你有哪些启发和思考?
小邸:以后选择婚姻,我会好好去了解对方的人品。也希望像我一样有婚姻需求的广大网友,如果通过婚介所征婚,一定要找一个正规的婚介公司,一定要了解婚介公司负责人包括应征人员的人品,千万不要急于求成。
华商报:眼下有哪些打算?未来有哪些规划?
小邸:现在只想一门心思将申诉的事情处理好,希望河北省高院依法办案,尽快审理,给我一个公平、公正的结果。入狱前,我是一名合格的消防队员,我热爱这个工作,未来,我还想成为一名消防队员,献身国家的消防事业。作为一名退伍军人,只要是对国家有利的事情,对公益有利的事情,我都愿意去做。采访结束时,李龙律师告诉华商报记者,监狱管教人员告诉小邸家人,小邸在监狱服刑期间遵章守纪,劳动改造各方面表现都挺好,只是由于不认罪,无法获得减刑,管教对小邸的评价是:“他是一个合格的刑满释放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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