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托教机构老师用针多次扎孩子 涉事老师被拘留10天
日前,鹿寨县鹿寨镇的兰女士向今报反映,5月7日晚,她们在给孙子洗澡时发现,小孩脚上有多处针眼,一直喊疼 。
经询问,孩子哭着说,他在该县小博士托教机构午休时,因睡觉不听话,被老师用针扎惩罚,已经被扎过多次了,而且还不止一个小孩被扎。
图为小韦身上被针扎的地方,针眼仍可见。家长供图
家长发现:
孩子身上有多处针眼
兰女士说,5月7日晚,孩子的太爷爷在帮7岁大的小孩洗澡时,发觉小孩动作不太正常。孩子哭着说,因为睡午觉的时候他动来动去,被托教机构的林老师用针扎。
家长检查发现,孩子腿脚都有肉眼可见的针眼。孩子说,这不是他第一次被托教班的老师用针扎了,而且还不能哭,哭了就要罚站 。此外,托教班还有几个小孩也被林老师用绣花针扎过。
“孩子正在上小学一年级,由于家离学校较远,所以就在学校附近找了一间托教班,解决孩子午饭和午睡问题。”兰女士说,谁也没想到,孩子竟然在托教机构被老师用针扎,真是骇人听闻。
为了解情况,小韦的太爷爷第二天早上去找托教机构。托教机构的负责人韦女士说先了解情况再回复。次日晚上,兰女士和三个朋友去到托教机构,韦女士告知他们说没有针扎小孩这回事。涉事的林老师随后也赶到现场,她否认用针扎过小孩。托教机构方还拿出一段视频给他们看,视频中有人问几个小孩:“老师有没有用针扎小韦?”几个小孩异口同声地说“没有”。不过,兰女士对这段视频的真实性存在很大疑问。
在兰女士和朋友再三向林老师核实此事,并告知其严重性时,林老师最终承认确实用针扎了小孩。
派出所介入:
涉事老师被拘留10日
孰料,第二天,兰女士接到鹿寨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的电话,要他们到派出所接受调查。兰这才知道,原来托教机构负责人以“家长威胁恐吓索要3万元赔偿”为由,到派出所报案。
兰女士表示,她并没有威胁恐吓过托教机构,也从未要求3万元赔偿,“小孩受到严重的心理创伤,需要带孩子到柳州大型医院的心理门诊进行治疗。我们希望林某或托教机构能赔偿1万多元孩子的精神损失费及心理治疗费,但一直未果”。
小陈的妈妈唐女士也向记者证实,得知小韦被针扎后,她问儿子,儿子说他也被林老师扎过多次,原因也是午睡时不听话,动来动去。
兰女士和唐女士后面得知,林某因涉嫌故意伤害他人被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元。鹿寨县公安局向记者证实,林某被警方处罚属实。
托教机构:
希望走法律程序解决
涉事的小博士托教机构位于鹿寨县交通街。5月12日下午,该托教机构负责人韦女士回应称,他们决不允许体罚学生的现象出现,事前她并不了解林某用针扎小孩的事情,林某说她只是用针来吓唬小孩。
韦女士称,她接到家长反映的情况后,就询问了老师和其他学生,得知林某并没有用针扎小孩,“只是用针轻轻地碰了一下,吓唬小孩。”为了证明自己所言,她在询问学生的同时还录制了视频。视频中几个小孩都称林老师没有用针扎小韦。小韦则在视频中称,是老师用针刮到了他。
韦女士称,她之所以报案,是因为兰女士带来几个人,恐吓要求赔偿3万元。韦表示希望走法律程序,该赔多少就赔多少,该承担的责任也一定会承担。目前托管机构已将剩余的700元托管费用退还给了家长。下一步,托教机构将会和林某解除劳动合同。
部门回应:
将组成联合检查组进行检查
兰女士称,作为受害方,她也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杜绝该现象再次发生。她为此向多个部门反映此事。
“我们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市场监督管理局说根据规定,他们只管经营和午餐等问题;我们又向教育部门反映,教育部门说根据现行文件规定,教育局没有权限管辖。”兰女士说,部门都说不归自己管,这样就形成了监管真空。
对此,鹿寨县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目前自治区和柳州市的文件精神,托教机构是由多个部门联合监管的。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教育局没有对托教机构进行监管的权限。
下一步,教育部门将向鹿寨县政府汇报,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县的托教机构开展联合检查。 (来源:凤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