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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流7村民:谁夺走了我们的土地?

发布时间:2021-06-29 00:55:55 来源:http://www.gxbcw.cn 分类:百姓纪事


玉林论坛

山姆大哥楼主

2021-06-09 01:31

1楼

 

你听说过吗?政府部门用两年前的卫星航拍坐标地图,去丈量23年前的征地面积。作为办案例依据,法院也使出“神助功”,“帮”一家水泥厂,成功地从7个农民手中,即将“夺”走11亩土地。

如今裁决已经生效,正处于执行的最后阶段。一旦执行,这意味着,今年56岁的农民罗统政,将被迫离开自己耕种数十年的田地,以及花费他毕生心血的新楼房。这栋新楼房,承载着他们一家8口人走向未来的希望。

看着一天天逼近的强制拆迁日期,这位老实巴交的农民,欲哭无泪。像他这样,被迫离开故土的农民共有7户。

这样的遭遇,就发生在广西北流市中灵村(见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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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罗统政说,水泥厂所征用土地,不是他家所在的三角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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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自建楼房,突被列入拆迁范围


事情还从2019年3月25日说起。当天上午,一纸玉林市中级法院关于强制村民搬迁的公告,贴在北流市中灵村村民罗统政等人家门口。该公告称,依据该法院民事判决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谭某军与被执行人北流市威龙水泥厂(以下简称威龙水泥厂)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将执行威龙水泥厂征用的3.9万平方米国有划拨土地的使用权,抵债给申请执行人谭某军所有。现有不明业主强占搭建使用,责令对方自公告张贴之日起7天内,对占用土地违章搭建的建筑物自行拆除搬走,否则逾期将强制执行。

原来,1994年,罗统政家西南面要建一家水泥厂。可该厂刚建不久就因故倒闭,资不抵债,被银行挂牌拍卖,被商人谭某军拍得。

2019年5月,谭某军为开发这片土地,遂向玉林市中级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岂料,在申请拍卖的土地中,罗统政等7户村民的土地赫然在列,让他们惊愕不已:我们在这片土地上经营和管理了近40年,怎么就突然成了别人的“盘中餐”?托人去政府部门查询后得知,该片土地,已被北流市政府以划拨的名义,划给了威龙水泥厂。

在一份北流市建设委员会的文件,坐实了此事。文件称,罗统政等人所在居住地,已被征用为威龙水泥厂的办公楼和职工宿舍建设用地,其四至界限的东面为(北流市)液化气厂围墙为界,落款时间为1994年12月28日。

几乎同时,由原北流市土地管理局(即北流市自然资源局)为甲方,与原松花镇中灵村塘表组、桃园组、三中组(也即三忠组)等村民小组的乙方,分别签订了7份征地协议(3至9号文件),并对征地范围作了约定,其四至范围的东面,从最初的桃园组山地,扩展到液化气厂围墙,总面积约为65亩(见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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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征地协议书东至范围,并未包括三角地


细心的村民注意到,液化气厂的围墙,距罗统政家楼房所在的三角地,距离有10多米。显然,三角地并不包含在征地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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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代表一致证实,三角地未被列入征地范围


随着征地协议内容被公开,立即在村民中引起轩然大波。据了解,引起争议的三角地,原为保水农田,处于民乐路桂塘西南一处名为“夹坰”的三角地带,分属于中灵村的塘表、三中两个村民小组所有,其中塘表组为3.75亩,三中组为8.25亩。自上世纪八十年代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起,一直由这两个村民小组管理和耕种。当时,为了少交公粮,村公所有意瞒报了真实的田亩数,实际面积为11亩。

2010年,来自三中组的罗统政带领一家老小,到这里建起了几间瓦房。2017年,夫妻俩花了2.5万多元,跟村民小组购买了0.42亩地,用泥把水田铺平,建起了一栋占地为150多平方米的两层新楼房,并在屋边搭建了600平方米的铁皮房。此后,罗统明、梁广深两户也分别把自己的瓦房推倒重建,准备用于生产经营。没想到,却发生了这样的意外,让大家始料未及。

据了解,除上述三中组的3户村民外,在三角地拥有权属的还有塘表组的梁寿富、梁寿军、梁寿广等7户村民。

2021年6月6日下午,当年任塘表组组长的罗天寿老人在提起此事时仍历历在目。他证实,三角地的权属,分别为塘表组和三中组所有,并非全部属于塘表组,与桃园组没有关系。当他看到北流市建设委员会文件(北建定点【94】71号)复印件后称,此文件他从未见过,其中塘表组法人代表所签“罗天受”一名,并非他本人所签,“我身份证的名字为罗天寿,是寿命的寿,而非接受的受,难道我连自己的名字都会弄错吗!这说明有人仿冒了我的签名”(见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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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罗天寿老人笔迹对比


对此,塘表组、三中组现任组长罗平、罗世恒两人也一致证实,威龙水泥厂征收的土地,只是坡地,而不包括罗统政等7村民现在建房的土地。

“当年水泥厂到村里征地时,我和被征土地的各村民小组组长及村民代表,均参加了现场勘测工作。我还清楚地记得,征地只针对桂塘四周的坡地,而罗统政等7村民拥有的三角地当时是水田,根本不列入征地范围,所以当时没有测量。”今年70岁的梁钊老人说,威龙水泥厂征地,按每亩9800元/亩进行补偿,但被征地的村民们,只领到2/3的款项,余款至今仍无下文,大家对此愤愤不平。

时任中灵村支书罗世璇,在接受村民电话质询时也承认:“这块三角地从来没有被征用过,我可以用我的人头担保!”

“那这就怪了?我们的地,到底是怎样被‘征用’的!”村民们气愤地说,从征地至今,他们的土地从未收到过征用的通知,也从未参加过土地勘测,更未拿到过一分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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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政府提出确权,却被注销土地承包经营权


由于土地莫名被征用,又拿不到分文补偿,罗统政等人多次向北流市农业农村局反映,要求给予确权,并派人进行调查。

可令他们惊讶的是,他们没等来北流市农业农村局的确权,反而等来一个要求收回他们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通知。按该局的说法,7村民这块三角地,已于1994年被征收,7村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办证时间是在2000年,即两者在时间上出现了重叠。随后,该局便向7村民发出通知,要求将他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交回,以便进行更改,理由是经过该局和北流市政府相关部门的调查核实,7村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承包地出现了部分登记错误,如果村民未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交,该局将按相关法规予以注销。

7村民提出异议,认为他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早在1984年实行农村联产承包责任时,原北流市国土局就已经发证确认过了,2000年只不过是在原证的基础上进行更换新证,时间上存在延续性,这怎么与征地时间有重叠呢!因此,北流市农业农村局的说法,明显站不住脚。尽管如此,他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还是在2019年被该局强制注销(见图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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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罗统政至今仍保留着夹坰三角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原始凭证


开始大家都没当回事,2017年,罗统政便在这块土地上建起了楼房,直至2019年5月,他收到了玉林市中级法院的强制搬迁公告后,才意识到事情的复杂性,遂与其他4户村民联名向玉林市中级法院提出案外人执行异议书,认为上述被征用的2.72亩土地,是村民们通过家庭承包等方式取得,并享有合法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使用权,法院将该地块列入执行标的的范围,并拟予以执行,是明显错误的,要求法院改判。

玉林市中级法院受理后认为,按照北流市自然资源局对于威龙水泥厂四至范围确定的复函等文件,北流市政府批复划拨给威龙水泥厂作为厂办建设用地和职工宿舍建设用地,就包含了罗统政等7户村民所在的三角地,即确认已被征收,遂作出了驳回罗统政等人的异议请求的裁定。

一位参加过玉林市中级法院一审的村民代表愤愤不平地说,此案开庭时,律师曾向庭审法官提出,由于当年征地时,只制作了简单的地形图,并未进行卫星定位。直至他在庭上提起此事,北流市自然资源局才匆忙派人对现场进行卫星定位,航拍出现在的地形地貌图。由于时隔23年,当年许多坡地,已经推平,地形地貌也已经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因此总体面积肯定会比征地时发生了变化甚至减少。如果法院一定要按平整后航拍出来的数据,来计算23年前征地的面积,那结果肯定会出现偏差,这对村民不公平。律师建议,法院最好指派第三方有资质的单位,对三角地进行地籍勘测,届时这里是水田还是坡地,不就一目了然了吗?

然而,此建议遭到法官的拒绝,且不允许当年参考土地征收的村民代表提出证词或证言,也不同意村民代表对土地征收协议的签名进行笔迹鉴定的要求,就作出了村民败诉的裁定。

据了解,当年征地总面积为65亩,其中三中组被征收的坡地面积为5.6亩,主要是3号坡地,并不包括现在的三角地水田部分(见附图)。而按新航拍的土地计算出来的面积,包括三角地在内的总面积,共仅有58亩,与原征地面积还少了7亩。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熟知内情的人士道出了其中奥秘:不知出于个人私心还是别的原因,有关部门重新计算航拍土地面积时,有意隐去了2块被征的土地面积,而这两块地的面积分别为11亩和3亩。如果加上现有的58亩,反而多出6亩!而这多出来的面积,不正是7村民被强征的土地了吗(见图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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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从图中可看出,标注为5、9号土地面积约为5.6亩,正是三中组被征的坡地面积;而2、3号三角地水田面积则为11亩。


可主审法官不知出于什么原因,既未派人调查核实,也未让村民代表当庭质证,就依据北流市自然资源局所作的威龙水泥厂用地界址用图及两份征地协议书,作出了判决。


04/5

相关部门,顾左右而言它


土地莫名被征用,且至今拿不出征地程序,这怎能让村民们信服?他们多次向北流市政府部门反映,均遭冷遇。

今年6月7日上午,北流市自然资源局纠纷调处中心工作人员得知村民们的来意后,称此事归北流市征地事务中心处理。可到了征地事务中心,对方又称此案经过法院判决,归纠纷调处中心管理,将球重新踢回。村民罗统明提出能否查看一下当年征地的原始资料,纠纷调处中心负责人黄海明让他记下问题诉求后,称下午答复。

然而,当日下午,当罗统政、罗统明等人再次来到纠纷调处中心时,工作人员答复称,黄副股长已经外出开会了。大家又来到北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一室,打听负责人李开周,一名女工作人员答复同样是开会,可能需要2个小时才结束。

同来的村民罗统明不信,便往该中心二室领导办公室走。然而,颇具讽刺意味的是,刚才工作人员还声称正在开会的李开周,此时正和两名工作人员在里面,悠然地喝着茶。得知村民的来意后,李称他们只负责证件登记,至于原始资料那边,还得回到纠纷调处办去找。

就这样,在北流市自然资源局几个部门转悠一天的村民,只好重回纠纷调处办。一名李姓工作人员过意不去,遂拨打了领导电话后,让另一名工作人员从档案资料中,拿出3份关于该局关于罗统政、罗统明等人信访事项告知书,李女士看后称,你们土地被征一事,是由原北流市国土局委托当地一家房产开发公司负责的,建议找后者了解。

但北流市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办公室一名张姓负责人却称,此案既然经过了法院判决,如果村民们对判决不服,建议通过法律程序解决(见图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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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村民前往多个部门反映,均无功而返


“此事之所以出现这么大的争议和偏差,也是与贵公司当初征地的手续不完善有关,你们是否提供当初征地时的原始资料给我们看一看呢?”听了村民的反映,该负责人没有解释,只是反复建议走程序解决。


05/5

村民:政府部门做法,有强夺农民土地之嫌


村民们绝望地说,像这样走所谓程序,他们已经走了2年多,政府部门不知跑了多少遍,但问题依然没有得到重视和解决。取而代之的是,他们赖以生存的家园,将随着强拆而被打破,他们的土地将被“合法”地侵占。

据了解,涉及到被强征土地的农民中,平时靠种点地,闲时靠打零工为生。由于缺乏劳动技能,他们收入很低。村民罗统政的4个儿子,均未有正式的工作,其中两个儿子已经成家,至今仍挤住在家里;另两个孩子都到了三十好几,均因家庭困难,至今未能成家。由于忧虑重重,53岁的他,每天心神不宁,整个人几乎苍老了10岁。其他村民的情况也不见得好多少。

“这些年,从国家到地方政府,都投入了巨大的人力、财力和物力,大力扶持那些困难的农民脱贫。可令我们不解的是,北流市政府明明有人知道自己做错了,可他们就是不肯纠正,反而还“助纣为虐”,帮助开发商强征我们的土地。而玉林中级法院立案后,不到我们这里调查核实,也不采信村民代表的证言证词,就以北流市政府的文件作为判决依据,判我们败诉,这不是强夺是什么!”当年的老村委主任梁寿全说,可怜这些老实巴交的农民,大字不识几个,平时只顾挣钱养家。如今,好不容易把辛辛苦苦挣得的几十万元建了楼房,不料却遭受这样不公平的待遇。真是求天无路,下地无门。

对罗统政等人的不幸遭遇,一位社会人士深表同情。他痛心疾首地说:“早在1000多年前,面对无家可归的百姓,唐代大诗人杜甫就曾大声疾呼:‘安得广夏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而在经济发达、法制完善的当下,我们农民本该安居乐业。可就是这么一点小小的愿望,难道也要被政府部门人为地剥夺吗?我就不明白,我们党员干部,平时口口声声说为民办实事,可老百姓的疾苦就发生在眼前,这些干部为什么无动于衷呢!”

 (来源:广西新闻网红豆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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